根据肇庆市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肇卫办函(2019)131号)的文件要求,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我院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门诊(儿科、急诊科除外)患者静脉输液。
静脉输液使用需符合以下指征:
一、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二、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三、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四、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五、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六、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七、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八、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因门诊停止静脉输液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患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