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我校今年学校体育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3 年全省大、中、小学学校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粤教体函发[2013]12号)、《印发< 关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2011]82号)等文件精神与指示,以及促进我校学校体育工作进行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需要安排,经校领导决定将于2013年11月22、23日在鼎湖校区田径场举行我校2013年田径运动会。现将本次比赛规程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运动队参赛。详情及有关大会的其它要求见附件。
附件:
1. 2013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 2013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
奖及优秀运动员评选办法
3.竞赛纪律
4.运动员守则
5.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3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承办部门:肇庆医专基础部体育教研室
肇庆医专工会
三、协办单位:待定
四、竞赛日期:2013年11月22、23日
五、竞赛地点:鼎湖校区田径场
六、竞赛分组:男子甲组(大专生) 女子甲组(大专生)
男子乙组(中专生) 女子乙组(中专生)
七、竞赛项目:
男子甲乙组;女子甲乙组分别开设下列竞赛项目: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4×100M接力
八、参赛代表队:
组队方法:各系部以辅导员所带领的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
大专组:临床医学. 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检疫技术.医药营销.影像.中医.药学.口腔.康复.助产.妇幼等十二个专业,由23名辅导员带领的班级分别组成23支队伍参赛;
中职组:护理.助产两个专业,由10名辅导员带领的班级分别组成10支队伍参赛。
九、运动员资格:
(一)凡是参赛运动员必须思想表现好,学习进步,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比赛(报名需交验证明材料)。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2013级、2012级、2011级学生)。
十、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十一、报名方法:
1、个人限报二个单项(接力除外)。
2、每组别每队每个项目限报5名运动员。
3、报名表请到肇庆医专主页下载
4、各系部负责人统一将报名表于11月8日前交到体育教研室梁小军老师处,过期恕不办理(一式三份,上交纸质版本、留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qty2013@163.com)。
5、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报接力的每队要在接力栏打“√”)。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单项和接力:各组别分别奖励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八人(队)的、减二录取名次。
2、团体总分:男女得分总和(以参赛队为单位)
团体奖励:甲组奖励前八名、乙组奖励前四名。
3、破纪录奖:每人(项)次奖300元(接力按单项加倍)。
4、体育道德风尚奖:大专组奖3队、中职组奖2队。
5、优秀运动员奖大专组30名、中职组10 名。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2:
2013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运动员 评选办法
本着“以人为本”“以德育人”的原则,全面发挥大学校园资源丰富的优势,全面提升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全面教育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大学生、中职生运动员在比赛自觉遵守“大学生、中职生日常行为规范”,发扬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发扬团结拼搏精神,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为了积极调动全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面貌,保持高昂的工作士气为学校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因此特制定出本办法,鼓励全体参赛队员赛出水平,赛出成绩,赛出风格,赛出医专人的风格与精神面貌。
一、评选范围:
凡是参加本次比赛的各支代表队及运动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体育道德风尚奖大专组设3个,中职组设2个。
2、优秀运动员大专组30名,中职组10名。
三、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自觉遵守竞赛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积极认真参加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5、队容整齐,纪律严明,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尊重裁判,尊重对手。
6、凡是违反有关竞赛纪律的队或个人不得被评选。
四、评选办法:
各代表队及有关部门进行提名推荐,报组委会、秘书处审定。
五、奖励:
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的代表队和运动员由大会组委会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3:
竞 赛 纪 律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竞赛规程和大会各项规定,发扬社会主义的体育道德风尚,坚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竞赛纪律:
一、运动员条件不符合规定,经资格审查认定后,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在运动员报名后,比赛开始前经认定取消比赛资格的,不予以补报换人。比赛中,比赛后被认定取消资格的,取消该名运动员 成绩,追回奖品。
二、领队、教练员应以身作则,对运动员的教育管理,遵守大会各项规定,服从裁判,加强。当运动员发生严重违纪事件时领队、教练员态度暖昧,制止不力或参与纵恿,都应追查领队、教练员的责任。
附件4:
运 动 员 守 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体育事业,团结求实,勇攀高峰。
二、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尊重教练,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三、发扬拼搏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四、虚心学习,相互交流,增进友谊,全面发展。
五、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六、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衣着整洁大方,行为举止文明。
七、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
八、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附件5: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田径运动会报名表